各系(部):
根據教學工作安排,現啟動我院2016屆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為強化和完善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的規范化要求與管理,進一步提高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根據《太原工業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定》的相關要求和2016屆本科畢業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日程安排(附件1),現將2016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1.系(部)成立領導小組,認真組織畢業設計(論文)題目選題工作,要求按照人才培養方案對所有題目進行審核(選題緊密結合生產和社會實際,強調學生對專業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要求50%以上的畢業設計(論文)在實驗、實習、工程實踐和社會調查等社會實踐中完成),備選題目數量須大于學生總人數。
2. 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應全面反映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體現科學性、實踐性、綜合性、創新性和針對性,要切實做到與專業實習、工程設計訓練結合起來,與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緊密結合,并對培養學生的學術水平與實際動手能力以及綜合應用基本理論與基本技能的能力起到積極作用。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課題每個學生一個題目,課題的選擇應體現中、小型為主的原則,即設計(論文)的量要適當,應使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經過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內容,或者能有階段性的成果。提倡不同專業或不同學科之間的相互結合和交叉。
3. 各系(部)應做好選題的雙向選擇工作。指導教師報題目時必須經教研室主任和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小組審議,批準后方可讓學生選題。題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較大改變,應填寫《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選題變動申請表》,經系(部)和教務處批準后方可變更。
4. 各系部要加強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隊伍的建設。指導教師必須由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擔任。由助教擔任指導教師時,必須有副高以上的教師參與指導。提倡各系部積極聘請校外指導教師,形成校內教師為主體、校內外教師共同組成的指導教師隊伍。凡聘請校外指導教師的,應填報《太原工業學院外聘教師申請表》,辦理相關外聘手續,并在校內指定一名輔助指導教師。原則上每名指導教師可以指導8位學生。指導教師一經指定,不得隨意更改。
5. 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開展過程必須強調指導教師負責制,指導教師應定期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指導記錄,并嚴格對照《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范》的要求對論文的格式和內容進行仔細審查。
6. 請各系部按照《太原工業學院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定》的要求,規范整理畢業設計(論文)的各項資料,包括環節資料(選題匯總、開題報告、中期檢查、論文評閱、成績評定及答辯等)、畢業設計(論文)原始資料(論文、設計說明書、圖紙等)及與畢業設計(論文)相關的管理制度資料。
教 務 處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